•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列表
>
游客拿6年前赠票称未使用就过期

游客拿6年前赠票称未使用就过期

游客拿6年前赠票称未使用就过期

6月15日,湖北黄冈。一游客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其所持有的4张近800元的黄梅县玫瑰谷漂流景区门票还未使,却被景区单方面告知已过期。对此,景区工作人员解释称,该游客所持门票为2015年做活动时的赠票,而景区已于2017年在多个平台明确发布消息称,“2017年7月1日之前未兑换将视为作废”。目前,该游客已拨打12315平台投诉。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声明:律师点评仅代表律师观点,严禁转载!
律师点评 7条律师点评
张伟
强制作废不合法
龚永青
依法处理。。。。。。
丁志忠
这种行为不合法
徐霞
赠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兑换而作废,其行为不构成违法。
张扬智
应该在有效的期限内进行使用
尹海峰
依法处理
师本领
景区的做法是正确的。

相关热点 更多>>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