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对人脸识别进行规范。《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公众之前在一些新闻事件中的疑问,在《规定》中均可找到答案。
比如,商家擅自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的行为如何定性?答案是:此类商家行为已构成侵权!
《规定》第二条明确了八种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其中包括: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
再比如,进出小区物业强制刷脸到底行不行?答案是:物业强制刷脸,不行!
《规定》第十条给出了答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请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规定》明确了侵权的具体情形,只要对方侵权,受害人就会得到法律保护,让其维权更有底气;而对侵权者来说,败诉、承担赔偿责任的现实风险,会让其收敛不当行为,避免在侵权的路上越走越远。《规定》对于人脸识别的规范作用,将在司法过程中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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