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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兼职教师找人殴打12岁学生

培训班兼职教师找人殴打12岁学生

培训班兼职教师找人殴打12岁学生

8月1日,河南新乡。刘女士反映,27日,12岁的儿子在培训班上课,被冲进学校的社会人员殴打。

刘女士称,她儿子此前和兼职助教产生口角,对方叫朋友来学校打她儿子。

根据视频显示,我们可以看到孩子被打得大片大片的红紫色伤痕。

刘女士认为,打人者及助教由公安机关处理,但学校应该给出说法。

对此,派出所办案民警表示,助教系大一学生暑假兼职,打人者也是大一学生,目前已形成笔录,后续会按程序依法处理。

        你们说,该培训机构应承担责任吗?


*声明:律师点评仅代表律师观点,严禁转载!
律师点评 5条律师点评
师本领
培训机构明显有过错,不应当录用没有教师资格培训资格的人员从事教学工作。
姬艳娇
培训机构有过错,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龚永青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
张伟
由打人者承担责任
赵亚东
培训机构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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