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去年6月27日上午7时左右, 65岁的陆女士在家中突然发病,家人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半个多小时一直无法接通,最后拨打110报警后,多方终于联系到救护车。救护车于7:50分到达患者家中时,患者已死亡。陆女士的家人将120急救站起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死者家人败诉,家人上诉。
法院二审判急救站赔偿15万。
对此,网友们意见不一,你认为急救站应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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