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南京首例拒执罪刑事自诉案。
案件起因要追溯到2012年,南京的李女士与王某签订购房协议,在未收到全款时就进行了过户,此后多次索要800多万元余款未果,经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后王某仍拒不还款,被列为“老赖”。今年年初,李女士在短视频平台刷到了一条“炫富”视频,主人公竟然就是王某。
据了解,王某隐瞒了自己在保险公司的高薪,3年收入100多万,生活开销和消费能力是非常有说明力的,因此,王某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而且,在长达几年的时间里,王某的行为给自诉人带来了经济损失。
最终,王某表示会还钱。
王某的行为涉嫌什么罪名呢?
如果和解的话,被执行人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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