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湖南邵东。仅入职半个月的同事裴某,听说罗先生有百万存款,就以承接工程为由分三次借款23.5万元。到了还款日期,裴某却迟迟没有还钱。罗先生多方打听得知,原来裴某用13万投资赌场,另外10万全挥霍掉了。罗先生称,当时裴某身着名牌,又提供了各种还款能力证明,他就在高利息的诱惑下借了钱。没想到裴某说可以用来抵债的房子是父母的,他本人没有任何还款能力,而且已经失联十多天了。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接通请说明来自听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