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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回应老人送房给水果摊主

公证处回应老人送房给水果摊主

近日,一则“上海88岁老伯将300万房产送给楼下水果摊主”的报道引发网友关注。
马老先生是一位独居老人,前些年老伴去世,后来儿子也在家中猝死。儿子去世时,从追悼会到落葬,只有楼下水果摊摊主小游陪伴老人,后来马老先生在家中摔倒后昏迷不醒,也是小游发现并把他送到医院,陪伴照顾他直到康复。儿子去世后,老人让小游一家五口住进自己家里。2017年,老人带着小游到上海普陀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同时决定将自己300万房产都留给小游。
*声明:律师点评仅代表律师观点,严禁转载!
律师点评 6条律师点评
周小杰
该赠与类似遗赠抚养协议,老人意思表示真实,且经过公证,赠与合法,小游也应尽到相应的监护职责。
尹海峰
合法有效
师本领
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徐霞
符合法律规定。支持
张伟
公证合法,赠与给他人也是可以的
龚永青
如果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该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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