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农村自建房过户_相关内容__第1页

一、农村自建房过户需要审核哪些 农村自建房可以过户

一、农村自建房是否可以过户给子女?

【问题解析】
农村宅基地不能过户给子女,宅基地通常情形下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
能够转让或者租赁给个人的,只有宅基地上的建筑物。
且《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当事人转卖或者租赁了宅基地上的房子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还有其他疑问,点击“立即提问”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查看更多

二、农村自建房过户需要审核哪些 农村自建房可以过户

一、农村自建房是否可以过户给子女?

【问题解析】
农村宅基地不能过户给子女,宅基地通常情形下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
能够转让或者租赁给个人的,只有宅基地上的建筑物。
且《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当事人转卖或者租赁了宅基地上的房子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还有其他疑问,点击“立即提问”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查看更多

三、农村自建房过户给子女

农村自建房过户给子女需要双方共同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村民居委会提出申请。只要农村自建房经过确权,进行不动产权登记,子女是本村农业户籍,均可进行过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查看更多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相关内容推荐

在线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律师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