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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户口能继承农村的土地吗_相关内容__第999页

一、父母离世承包土地继承

一、农村土地确权后父母过世了子女可以继续承包土地吗

1、农村土地确权后,以后父母过世了,子女是可以继承承包的土地的。

2、按照目前的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权可流转可继承,也就是父母去世,承包权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给子女的。

3、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条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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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侄子继承叔叔承包土地

一、已确权的土地是否可以被继承人继承?

【问题解析】
父母去世后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土地确权应该归其儿女所有,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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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二、侄子是否可以代位继承?如何制定相关规定?

侄子在符...查看更多

三、新土地承包法继承

一、承包土地经营权是否能继承,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有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农户是农村中以血缘和婚姻关系为基础组成的农村最基层的社会单位。它既是独立的生产单位,又是独立的生活单位。作为生产单位的农户,一般是依靠家庭成员的劳动进行农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对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户成为农村集体经济中一个独立的经营层次,是农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以上就是关于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解答,请采纳.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15条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能继承吗?

如果赋予公民对耕地承包的继承权,会出现以下导致农村耕地承包合同履行失控,日益减少的农村耕地变得更加紧张,耕地承包合同失去原有的本质和意义,挫伤广大农民的...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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