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他人罪
一、他人帮犯罪行为人卖赃物构成诈骗罪吗,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他人帮犯罪行为人卖赃物不构成诈骗罪,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如果是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并且取得赃物赃款之后,到销赃市场出卖赃物,此时不再对该犯罪行为人定罪,因为行为人的销赃行为没有期待可能性。
二、诈骗罪是合同诈骗吗,合同诈骗罪怎么处罚
《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刑法》第231条还规定了,如果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法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罪名进行处罚。
引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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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唆他人透支信用卡行为属信用卡诈骗吗?
一、教唆他人透支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吗,如何认定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三、假冒他人信用卡诈骗4500元属诈骗吗?
一、恶意刷卡透支是否是信用卡诈骗罪中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情节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了四种情形,包括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其中“冒用他人信用卡”不仅是针对持卡人本人,同时也针对发卡银行。未经持卡人同意,如拾得或骗取他人信用卡而使用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他人信用卡后进行恶意刷卡透支,即使被告经持卡人同意而使用,但对于发卡银行而言,此时行为人也是一种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另外,行为人先行行为具有犯罪目的性,合法持卡人交付信用卡的行为本质上是违背其意志的,行为人具有信用卡诈骗的犯罪故意与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所以应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被告骗取他人信用卡后恶意透支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