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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案件律司费收取多少_法律知识相关内容__第999页

一、强制执行收取标准

一、法院强制执行的执行费收取标准

法院收取执行费的依据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那么法院强制执行的执行费如何收取,该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引用法规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二、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收费吗,如果收费标准是什么法院执行需要付费吗?

关于“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收费吗,如果收费标准是什么...查看更多

二、招标收取标准

一、招标代理合同中招标服务费收取写为由甲方或中标人支付,合法吗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事项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99号)的指导意见》【中招协()

026号】的限定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等价有偿原则,由招标委托人和招标代理组织两方自愿商量确定,并由招标委托人支付。经事先商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由中标人承受,并应在招标文件中注明商定。所以,“招标代理合同中招标服务费收取写为因甲方或中标人支付”合法。

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原则是

1、计算办法是差额定率累进法。

2、计算基础是招标总投资或,各中标单位中标额合计投资。

3、双方在此基础上可以协商上下浮动不超过20%。

4、如果招标公告中明确招标代理费由各中标单位支付,则应该按照中标比例分摊。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是什么意思?有没有法律规定

收取标准是什么?

一、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是由各个城市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收取。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依据有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
《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第一条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是逐步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解决当前垃圾处理能力不足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措施
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体现了“谁污染,谁付费”和“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也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作用,解决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资金困难,改善融资环境,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垃圾处理运行机制,处理好当前垃圾处理能力不足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确保德胜垃圾处理厂建成后正常运转的重要措施。因此,各有关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镇居民、暂住人口要从提高城市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市容市貌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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