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伤情鉴定可以取消吗_法律知识相关内容__第998页

一、交通事故伤情鉴定重伤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情重伤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对于交通事故伤情重伤鉴定的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交通事故重伤鉴定标准是

1、重伤一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2、重伤二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度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交通事故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二条,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引用法规
[1]《交通事故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第二条

二、交通事故的重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重伤鉴定标准是

1、重伤一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严重...查看更多

二、被人打伤了,伤情鉴定怎么做

一、被人打伤了,伤情鉴定怎么做?

【法律意见】
人身伤害的鉴定不能私自做,需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请法医或指定机构鉴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对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需要聘请本公安机关以外的人进行鉴定的,应当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制作鉴定聘请书。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为鉴定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送交有关检材和比对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的问题。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做好检材的保管和送检工作,并注明检材送检环节的责任人,确保检材在流转环节中的同一性和不被污染。禁止强迫或者暗示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意见。
第七十四条 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对精神病的鉴定,由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

引用法规...查看更多

三、伤情鉴定不构成轻微伤怎么办?

一、律师可以提供司法鉴定吗?

您好,对于司法鉴定轻微伤怎么办的问题,我最近也刚好遇到,为你提供一些相关的条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依据两部两院《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十条鼻损伤(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可以构成轻伤。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所以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执行了,一般不会判刑.四、如果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只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了,双方调解、罚款。五、上法院起诉,按民事轻微伤害案件处理

引用法规
...查看更多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相关内容推荐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