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违约属于什么案由_法律知识相关内容__第1000页

一、债务纠纷债务人亡属于违约

一、债务纠纷或违约责任适用哪些法律?

不一定属于违约。

1、债务违约后,债务人死亡的,不影响债权人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以债务人全部财产偿还债务。

2、继承人继承财产的,以继承财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
行动建议

1、遇到债务人死亡,这群人想要回欠款的,需要第一时间确认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2、在确认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时,应及时跟债务人妻子进行沟通,协商还款事宜,告知对方作为夫妻存续之间的共同债务,债务人死亡之后会有有承担其债务责任。

3、如果合同中有担保人的话,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查看更多

二、房屋合同违约属于哪个部门?

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房屋买卖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在居间合同中会约定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也会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几日内应当到中介公司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但很多纠纷就产生于这一阶段。主要原因是虽然定金已付,但一方不想继续交易,又不想承担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那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怎么办呢?在出现以上情形时,要注意形成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具体步骤如下(一)在居间合同约定时间到中介公司,并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对方不在约定时间签订买卖合同或提出不合理要求造成不能签订买卖合同的书面证明。(二)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指出由于对方未按约定时间签约或造成买卖合同不能签订已构成违约,给出对方一个签约的宽限期,要求对方在该期限内签约,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将书面通知复印留存,将原件挂号寄送给对方,如无对方地址可寄到中介公司转交。(三)在宽限期规定的时间再次到中介公司,如再不能签约,再次要求中介公司出具证明。

二、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原合同有效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原合同有效,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合同违...查看更多

三、不房产属于违约行为吗?

一、不卖房违约金怎么算

违约金的计算往往依据双方所签署的协议之约定,当违约方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时,法院可以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予以执行。通常,双方可以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一定的比例有一种情况,往往给当事人双方甚至法院带来困难,即,当违约金按照逾期期限来计算时,其起止期限难以确定,比如,双方约定逾期付款时,付款方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每日30元,违约金总额等于30乘以迟延天数,显然,迟延天数的确定成为问题的关键。本文将分情况讨论该问题。法院执行过程中违约金截止日期的确定1、执行之前法院未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违约金截止日期的确定1、如果执行依据即生效裁判文书中明确确定了违约金计算的截止日期,则依据该日期计算违约金数额。

2、执行依据中确定违约金计算截止日期为“实际给付之日”时,分两种情况对待如果被执行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违约金截止日期为实际履行之日,即实际给付之日如果被执行人拒绝履行被强制执行,违约金应当计算至法院执行机构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应履行的财产或价款之时。

3、执行依据既没有确定违约金截止日期也没有截止日期为实际给付之日,违约金的截止日期为裁判文书生效之日。

2、执行之前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违约金截止日期的确定1、执行依据即生效裁判...查看更多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相关内容推荐

在线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律师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