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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自住房可以买卖吗_法律知识相关内容__第5页

一、买卖住房买卖纠纷

一、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房产买卖

你好,关于房产买卖合同纠纷鉴于商品房预售的特殊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行政许可的监管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3条均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就表明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也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由上可见,无论是立法、行政法规,还是司法解释,预售许可证明均是针对商品房预售行为所做出的强制性规定。

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45条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23条
[1]《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查看更多

二、公共住房是否可以买卖

一、共有产权住房可以买卖吗

您好,针对您的交通事故保险与工伤赔偿有冲突吗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双重获得赔偿的,不过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不能双重要求的。

2、法律依据参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发〔

2021〕50号)精神,原执行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

2021〕52号)中“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的规定作如下调整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其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支付  (一)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两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三项费用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上是对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冲突吗的回答。

二、公租房产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查看更多

三、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准予提取的、大修自住住房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公积金应有如下流程

1、确认提取人符合提取公积基金的条件。

2、准备提取申请公积金的材料。

3、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4、经审核后,符合条件即可提取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自离后,可以取出来吗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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