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偷渡客怎样定罪?
一、贪污罪的客体有哪些?
1、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贪污罪既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3、其中前者是本罪的主要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产。
二、团伙盗窃有口供能否定罪
团伙盗窃,光有口供不能定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二、偷渡客怎样定罪?
一、贪污罪的客体有哪些?
1、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贪污罪既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3、其中前者是本罪的主要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产。
二、团伙盗窃有口供能否定罪
团伙盗窃,光有口供不能定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三、偷渡客怎样定罪?
一、贪污罪的客体有哪些?
1、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贪污罪既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3、其中前者是本罪的主要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产。
二、团伙盗窃有口供能否定罪
团伙盗窃,光有口供不能定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