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私募基金财产要设定为均等份额,并且同等份额同等权益;
2、要订立书面的基金合同;
3、不能使用公众传播媒体形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基金;
4、募集完毕后,要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私募基金财产应当设定为均等份额。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第十七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订立书面的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相关事宜。基金合同应当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的必备。第二十条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不得使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形式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基金。第二十一条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单只规模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超过50人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引用法规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九十三条
《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九十四条
《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二十条
《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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