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房屋承租权转让的办理程序如下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对承租权转让事项达成合意;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受让承租权的第三人与出租人建立新的租赁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条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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