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交警主持的调解没有强制力。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
损害赔偿请求交警进行调解,也可以就损害赔偿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此可判断,前述的调解协议不具备强制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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