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房产官司可以调取房管局过户材料。房产官司证据材料包括房屋来源证明、房产登记变更的材料、房屋产权凭证、共有房产形成的证明、纳税票据等,当事人可以依法调取或者向法院申请调取。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引用法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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