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确定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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