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向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设立申请;
3、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六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七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外商独资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