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
2、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
3、行使汇票追索权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五条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第六十八条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第六十九条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六十九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使汇票追索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