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规
《刑法》 第四百一十六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刑法》 第四百一十六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具体量刑标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