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对于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次数,法律没有规定,如果当事人均对鉴定结论无异议的,鉴定一次即可。但是,如果不服鉴定结论的,上级鉴定部门申请再次鉴定,上级鉴定部门的鉴定结果为最终结果。另外,在确定伤残,拿到鉴定结论后,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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