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破产财产的范围为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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