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对象是公文,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由什么构成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