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房屋买卖合同未解约不能与第三人再签订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但可以与另一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应明确写明需要补充的,同时该协议需要明确主合同即房屋买卖合同正文,或者采用将主合同作为附件的形式交由双方签字确认,署明日期。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引用法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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