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捕后发现新罪羁押期限要重新计算。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引用法规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条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条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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