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自诉案的立案程序如下
1、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和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对于自诉人起诉的自诉案件进行审查;
3、经审查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引用法规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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