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房翻建装修的,以上情形均可提取。提取流程是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购房合同或离职证明等材料,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引用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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