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如下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
2012〕16号第十一条规定
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
2%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
1%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
05%提取。
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