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房屋被强拆了拆迁户能获得的赔偿有被拆迁人因房屋违法拆除不得不租房居住而造成的租金损失以及其他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的损失,房屋价值的损失,被埋物品的损失及房屋装修的损失等。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二)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三)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四)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五)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六)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引用法规
《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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