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外商投资的公司的登记。
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八条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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