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二十年的纯收入,如果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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