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发生医疗事故医生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引用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三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生医疗事故医生应如何处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
*本文由入驻听律平台律师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