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量刑标准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中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就应当立案予以追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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