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由的构成
1、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
2、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引用法规
《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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