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患者自主决定权是指患者(具有行为能力),在寻求医疗服务的过程中,经过自主思考,依法享有的关于自己疾病和健康问题所作出的合乎理性和价值观的决定,并根据决定采取负责的权利。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引用法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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