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为人构成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的,依法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恶劣”,这里的情节恶劣,是指打击报复手段恶劣的;对多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屡教不改的,多次进行打击报复的;打击报复致使会计、统计人员不敢依法履行职责的;打击报复致使会计、统计人员精神失常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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