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立案标准,导致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应当予以立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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