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赤脚开车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具体规定是否违法,但是有一些地方规定明确了不允许赤脚开车。为了保证交通安全,最好不要赤脚开车。法律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等不具备驾驶机动车资格的人驾驶;(二)赤脚、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三)驾驶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四)驾驶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时互相追逐,攀扶其他车辆,曲折竞驶,驾驶人身前载人;(五)驾驶牵引车所牵引挂车的总质量超过牵引车的准牵引总质量。
引用法规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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