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收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如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目的等;
2、询问有关知情人,收集相关证人证言;
3、全面收集与本案有关的物证。
4、收集相关书证,如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明、被挪用款物单位的营业执照等;
5、证据的获取方式必须合法。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引用法规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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