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议离婚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具体的流程是
1、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婚姻登记员对相关材料初审;
3、经过三十日无异议的,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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