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营业执照副本丢失补办需要以下手续当事人持营业执照正本、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挂失,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并申请补办。经工商登记机关审查属实的,应当予以补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第五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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