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合同签订地的认定如果合同书面签字的地方并不与签名或盖章的实际位置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承认签字的地方是签订合同的地方;如果合同未约定签订地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最终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作为合同的签订地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九十三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二条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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