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居财产分割方式是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商确定分配方案,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财产。如果一方能证明同居后取得的收入或财产归自己所有,或者财产是一方基于人身关系取得的,该财产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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