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民政局不能改离婚日期,因为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明确规定了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引用法规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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