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抚养关系是有变更的可能性的。例如,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的义务。而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应当抚养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抚养的义务。需要抚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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