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质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设立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一般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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