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基于诚信原则而产生的义务。先合同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因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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